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集中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协调开展全区统一战线重大理论研究。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无党派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民主党派支部、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工作。
6、统一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
7、负责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统战工作。
8、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9、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
10、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
11、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2、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零陵区委统战部共有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宣传信息和研究室、干部是(加挂党派室牌子),民族宗教办公室,港澳台及侨务工作室,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室,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室。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区委统战部、区统战工作信息中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办。本单位核定编制数16名,全额编制16人,实有人数22名,其中: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6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部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328.7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 328.73万元。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8.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4.4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54万元,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6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0.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统战事务(民主党派支部经费、非公有制人士教育引导、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评价和非公经济党建经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经费、永州市零陵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14万元。
(2)机关运行(“四同创建”经费、民族宗教、港澳台及海外联谊经费、统战特别经费、统战工作会议经费、统战宣传调研、统一战线维稳特别经费、统战信息)27万元。
(3)投诚起义人员定期生活补助(专项核拨)0.55万元。
(4)民族宗教事务办工作经费(民族、宗教、宗教团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宗教人员生活补助和定期社会救济费(专项核拨)、民族村民生发展资金(专项核拨)、困难教职人员社保补助经费(专项核拨))46万元。
(6)侨务工作经费2.5万元。
三、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4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因民族宗教事务办机构改革调整并入统战部(统战部“三公预算”5万元,民族宗教事务办“三公预算”3万元)所以比2019年“三公预算”增加2.43万元。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委统战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零陵区委统战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共27.5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8.73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零陵区委统战部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来源:零陵区委统战部
编辑: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