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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消防对逾期未整改单位进行处罚

来源:零陵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邓微 编辑:梁园翠 2020-10-12 14: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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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0月12日讯(通讯员 邓微)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这些消防设施器材,平时我们可能用不上,但在用来“救命”的关键时刻,如果质量出现问题,那么后果不堪设想。近日,零陵区富家桥镇一公司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改,被零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元整的行政处罚。

9月17日,零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位于富家桥镇何家坪村的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板材加工区使用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7.2条规定,现场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随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其于9月23日前改正。复查时,零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随即对该单位不合格灭火器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进行受案处罚,并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单位和个人罚款已上缴到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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