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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法院:判决结果不履行 失信受限忙还款

来源:零陵法院 作者:蔡晓亮 刘永超 编辑:单建华 2021-12-30 09: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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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2月30日讯(通讯员 蔡晓亮 刘永超)“蔡法官,我现在马上归还银行的钱。麻烦帮我从‘失信人员名单’中移除。”近日,被执行人唐某主动来到零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了全部案款,并迫不及待地向执行法官蔡晓亮请求道。

2014年,被执行人唐某与永州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以唐某名下房产作为借款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在该银行借款18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同时约定了利息、罚息等事项。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唐某未依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银行多次催讨未果,遂于2021年2月向零陵区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唐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该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银行遂向零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蔡晓亮多次联系催促还款,耐心释法明理做工作,劝导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仍消极履行,拒不配合执行。蔡晓亮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唐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对唐某采取了将其名下房屋进行现场张贴封条查封和冻结唐某的银行账户存款及微信账户等措施,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

唐某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处处受限,导致生活不便,迫于执行的压力、法律的威慑力,这才主动现身还款。鉴于唐某主动还清了欠款,有悔改表现,蔡晓亮对其进行诚信教育后,遂依法解除了对唐某的限制措施,案件成功执结。

来源:零陵法院

作者:蔡晓亮 刘永超

编辑:单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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