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零陵检察院提起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来源:零陵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彪 编辑:陈涛 2022-03-25 08:18:00
—分享—

本网讯(通讯员 李彪)近日,由零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零陵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期间,原零陵区某移动专卖店运营商代办点工作人员唐某某在客户来营业厅办理手机业务时,通过操作部分客户手机,将其手机号码、验证码信息出售,非法获利14111.54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经过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将该案移送零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零陵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部门)发现唐某某的行为已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立案调查,履行公告程序,依法对唐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承担支付赔偿金14111.54元,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注销其侵权所用微信账号,并在永州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对被告人唐某某依法退缴的违法所得14111.54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零陵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彪

编辑:陈涛

阅读下一篇

返回零陵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