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遗失声明

来源:富家桥镇 编辑:郑志祥 2022-05-16 18:54:02
—分享—

由于办公场所变更等原因,我镇以下2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副本)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微信截图_20220517093335.png

富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来源:富家桥镇

编辑:郑志祥

阅读下一篇

返回零陵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