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除:
李红兵、刘平、刘建军、陈建桥、杨建林、胡永亮、蒋静波、李晓文、黄纯翠、彭安坤、蒋灵美、谢夫元、周峰、陈明珠、黄荣辉、唐忠兵、秦永华、李飞跃、眭理纲、蒋家英、林智敏、陈金茂、赵青松、龙爱华24名同志零陵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来源: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郑志祥
(2022年10月14日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除:
李红兵、刘平、刘建军、陈建桥、杨建林、胡永亮、蒋静波、李晓文、黄纯翠、彭安坤、蒋灵美、谢夫元、周峰、陈明珠、黄荣辉、唐忠兵、秦永华、李飞跃、眭理纲、蒋家英、林智敏、陈金茂、赵青松、龙爱华24名同志零陵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来源: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郑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