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免除:
谢铁军、王京梅、李银娥、蒋云、杨海荣、吴国平、刘蕾等7名同志零陵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来源: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梁园翠
(2026年4月1日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免除:
谢铁军、王京梅、李银娥、蒋云、杨海荣、吴国平、刘蕾等7名同志零陵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来源: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梁园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