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我区道路交通环境,严防农用车、面包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包括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二、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零陵交警大队决定开展农用车、面包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包括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二、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2年12月18日至2023年2月28日。
二、整治对象:农用车、面包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包括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二、三、四轮车无牌无证电动车)等。
三、整治重点:违法载人、逾期未年检、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改装改型、人货混装、涉牌涉证(含未注册登记上路行驶)、假牌套牌、驾驶拼装车报废车、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对农用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包括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二、三、四轮无牌无证电动车)等违法载人的,一律顶格处罚,并抄告至车属乡镇或街道。对违法加装遮阳棚或加装小板凳的一律拆除,并对其改装改型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发现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违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2022年12月18日
来源: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编辑:梁园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