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6日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彭剑辉为零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振宇为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水口山人民法庭庭长;
李跃林为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卿淑君为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卫林为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波为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彭剑辉的零陵区人民法院水口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夏宁春的零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蒋石峰的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姝丽的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少阳的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蒋文林的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区人大
编辑: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