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沈超为零陵区人民法院珠山人民法庭庭长;
黄朝晖为零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杨乔为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海洋为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黄朝晖的零陵区人民法院珠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卫林的零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李姝丽的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龙智林的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永州市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梁园翠
(2024年8月23日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沈超为零陵区人民法院珠山人民法庭庭长;
黄朝晖为零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杨乔为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海洋为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黄朝晖的零陵区人民法院珠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卫林的零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李姝丽的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龙智林的零陵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永州市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梁园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