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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编辑:眭振华 2024-11-07 08: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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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零陵区医疗保障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形式和要求等。今年开始已按要求开展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与医保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半年已学习2次。及时向全局职工传达学习并坚决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上半年传达全市医保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各1次并做好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已重点论述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制定《零陵区医疗保障局新闻三审制度》,严格按制度发布新闻,积极向上级请示,建好了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并安排人员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内容;明确网络舆情处置办法、人员与职责,出现网络舆情党组要立即研究并积极向网信办等相关部门汇报研究应对办法;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医保政策,让参保人充分了解医保政策。三是成立区医保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统战工作计划,明确人员与职责,今年上半年党组已研究统战工作1次、开展相关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四是明确保密人员与职责,涉密计算机严格按规定管理,联系涉密计算机“三合一”防护软件公司,已按要求安装软件。

在聚焦主责主业方面:一是医药机构网签协议要专人专岗,保证人员与设备,及时培训医药机构,让医药机构积极配合完成协议的签订。二是制定《零陵区医保局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并在4月30前落实到位;推行“一窗通办”的服务模式改革,将原来所涉及的参保登记、待遇办理、医疗手工报销、异地就医备案等23项业务,从以前11个窗口分散办理汇聚到3个“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办理。三是加强政策学习,让医疗机构采购人员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深刻认识到药品带量采购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及降低医疗机构次均费用的意义,把好审核关,尽量减少有量不报,报量不准的情况发生。四是积极向上级汇报,加强参保情况督查,2024年已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任务。五是深入学校、工厂等人口密集的地方为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及药店报账窗口设立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设备,引导老百姓激活电子医保凭证;在各乡镇(街道)和社区设置激活设备,方便老百姓及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六是制定《关于开展医保药品“免费配送健康快车”行动实施方案》,组建一支特别的健康快车基层服务工作队伍,以第四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两个医共体为总院配送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将医保药品免费配送。七是基金监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全区医药机构分为两个组,基金监管室两名副主任各带队负责一个组,监管室主任及时监督两个组的日常监管工作,并带队深入医药机构开展日常监管,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医保基金实行常态化管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现场监管,对村卫生室门诊结算人次突增、诊断名称单一、单人多次结算、单次大额突出的村卫生室进行重点抽查,并要求村卫生室自查自纠。前三季度,对16个乡镇卫生院监管57次;加强监管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学习《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管理办法》《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医保服务协议严格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处罚原则,谁执法谁负责,实行追究制,按照问题清单整改、约谈、复核;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3号)第十五条对行政处罚公开曝光。上半年已对1例行政处罚按规定在网上公示。八是对医药机构的年度考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研究通过,再在医药服务微信群公示,有异议的及时进行核实,核实属实的重新考核;无异议则将考核结果报上级批准同意后再在有关政务媒体上公示。

二、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零陵区医保局作风建设暂行规定》,严格抓好作风建设,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违反作风纪律的,该通报该处理的绝不留情,近半年内通报不少于4次。对龙某某、杨某某已通报并罚款,并继续严格管理这两位同志和全体干部职工。二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让干部群众树立起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心与信念,要求学习心得有错误、抄袭、雷同的人员邓某某、蒋某某、杨某某、熊某某、严某某、刘某某一律重写。日常监管文书统一按省、市标准执行,监管文书制作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完善监管文书发文审核制度,监管文书由工作人员制作、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审核并报局办公室通过后再发文。三是通过网络新媒体宣传。制作短视频在视频号和抖音号上广泛宣传医保政策,覆盖式宣传和重点针对性宣传并开展基层经办业务培训。四是科室电话改换为录音电话。对来电情况复杂的问题,由工作人员登记好信息再由股室负责人给予解释,对被投诉的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等。五是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力度,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3月对在全区优化环境“百名股室大测评”排名靠后的股室负责人1人给予免职处理。

在财务方面:一是由财务室牵头,办公室协助,与当事人衔接,已责令当事人将多支付的2724元退回到财政往来账户。二是规范报账流程,开支无正式发票的要求当事人或相关单位补开发票,无证明人签字的发票责令证明人在发票上补签字。三是加强单位会计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业务学习与培训,责令会计将应计未计的固定资产补计固定资产。

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一是违规发放奖金,奖学金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将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一项重要事情来抓,提上党组议事日程,制定《零陵区医保局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将基金监管、医药服务、财务室等纳入重点监管内容,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已将白名单等业务明确岗位人员、职责、处置流程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三是制定《医保经办工作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工作计划》《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成立医保经办机构内控领导小组,每半年开展一次内部控制检查。

三、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学习。二是严格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将杨某某、蒋某某等不符合组织生活会规定的材料全部要求当事人重新按规定做好完成。完善《零陵区医保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参加党建活动情况、理论学习心得及研讨材料等,有详细严格的考核规定,并将完成情况与年度评选优秀党员挂钩。三是建立《“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定期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党组加强对机关支部的“三会一课”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督查。

在选人用人、重大事项讨论方面: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零陵区单位管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制定《零陵区医疗保障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中层干部人员调整要民主推荐、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下发任命文件。二是严格执行“三定”方案,已将与“三定”方案不符的内设机构纪检室取消。三是孙某某2022年10月因工作调动已在我单位撤销出国(境)登记备案并已转入该同志新调入的单位。四是严格按上级要求抽调人员,督促借入人员办理好抽借调手续,逾期未办理抽借调手续的人员予以退回。五是严格按上级规定开展季度考核,在当季度被通报或处分人员,都不得评定“好”等次。在单位公示陈某某同志2023年三季度平时考核“好”等次期间,有人反映陈某某被党内警告处分,根据《平时考核相关情形政策规定》,已将陈某某2023年三季度平时考核调整为“较好”等次。六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发言记录与决议结果等会议情况。在研究干部等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时,坚持事先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会上集体讨论。坚持“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末位表态发言,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最终决策。凡涉及决策事项与本人或亲属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参加研究“三重一大”的有关人员,一律回避,不参与讨论决策。

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一是制定《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党组每年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以上,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每年个别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集体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股室(单位)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新任中层干部任前要开展廉政谈话。二是2024年1-6月开展警示教育7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方面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开展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回头看,专题分析、研究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进展情况。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做到各种开支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廉政与警示教育,加强谈心谈话,加强作风建设检查强度,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处理通报。四是制定《零陵区医疗保障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严格干部任用流程,中层干部调整要进行民主推荐、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下发任命文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6222470;电子邮箱llqylbzj6222470@163.com。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0月21日

来源:区委巡察办

编辑:眭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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