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4日讯(通讯员 何耀龙)2月25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零陵芝山医院老院区内办理一起擅自露天焚烧垃圾案。
当日,区城管局环保执法大队在巡查中发现,零陵区芝山医院老院内冒起浓烟,于是迅速赶往查看,见到有人正在露天燃烧垃圾,执法队员立即就近寻找水源扑灭火堆,并扣缴了当事人焚烧工具。随后,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当事人开始还不以为意,但经过批评教育,明确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缴纳了罚款,签订了承诺书。
露天焚烧垃圾会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但很多人明知有害却有意为之,自蓝天保卫战开展以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对擅自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严管重罚并予以曝光,据了解,擅自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最高可罚款2000元,提示市民要引以为戒。
来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何耀龙
编辑:陈涛
本文为零陵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