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心城区停车秩序,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零陵大队根据零陵区春天路、春天北路道路通行的实际,决定自2020年12月7日起在上述2条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6条之规定,将在零陵区春天路、春天北路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其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告如下:
1、春天路北侧50米处、北侧80米处、南侧100米处、南侧250米处,抓拍范围为全路段。
2、春天北路东侧200米处,抓拍范围为全路段。
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零陵大队
2020年11月25日
来源: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零陵大队
编辑:梁园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