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14日讯(通讯员 李斌 康明正)近日,零陵区人民法院通过多方协调抓诉源治理,成功化解一起时间跨度长达6年、争议标的超1.5亿元的行政协议纠纷案件,为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再建新功。
2011年8月,原永州市凤凰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东莞某实业公司签订总投资约3亿元的投资协议。该公司在完成了前期15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建设后,却因一宗综合配套用地的出让与经开区发生争议,历经6年一直悬而未决。为此,该实业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向零陵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经开区提供100亩商住综合用地,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4亿元。零陵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承办该案的康明正团队多次前往永州市经开区,主动与经开区管委会、政法委、商务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和协调,取得了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和多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信任和支持。同时办案团队还积极与原告公司进行沟通,在维护公司正当利益的前提下推动该公司与经开区管委会展开协商,促进化解双方分歧。经过各方不懈地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行政调解协议,由经开区对该公司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予以适当补贴,双方得以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零陵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的要求,通过开辟多方参与、多方协力渠道,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据统计,今年6月1日以来,零陵法院通过诉源治理化解行政给付、行政赔偿等争议案件24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商投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斌 康明正
编辑:郑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