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全区供销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指导全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烟花爆竹销售、农村电商、土地托管和流转等业务经营工作,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
4.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做好供销社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值班备勤工作,确保全区供销系统的社会稳定。
6.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零陵区供销社内设机构为6个:办公室(加挂信访维稳办)、经贸股、合作指导股、监督审计股、人事股、财会统计股。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区供销联社机关。本部门核定编制数16名,全额编制16名,实有人数36名,其中: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20人。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部门预算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400.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54万元(其中含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14万元,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0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00.5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14万元,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54万元,占10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教育0万元,占0 %;科学技术0万元,占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94.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6.1万元,是指部门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改制企业负责人和机关分流人员生活费及维稳经费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23家改制企业负责人和机关分流人员生活费及系统维稳工作经费;解决供销社系统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临时救助及信访维稳工作经费,比上年年初预算数支出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2)综合改革专项经费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恢复重建乡镇、村级供销社,构建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建设零陵区再生资源大市场,做好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治理等工作,比上年年初预算数支出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供销社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支出。
五、关于2022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零陵区供销社2022年没有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安排支出。
六、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主要因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9.4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供销社2022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0.54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零陵区供销社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关0辆,二级部门预算单位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来源:零陵区供销社
编辑:梁园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