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邓卫文)“永警利剑Ⅲ•百日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零陵公安分局全面落实打、防、管、治、服、稳各项工作措施,重点打击涉电诈犯罪,重拳出击,精准发力,累计刑事拘留20名涉电诈犯罪嫌疑人。
出借银行卡用于电诈洗钱,投案自首是正道
凼底派出所民辅警收到线索,辖区内易某钧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经过做通易某钧家人工作,7月4日,易某钧到凼底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易某钧在明知其朋友借用其银行卡的目的是用于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活动,在收取300元好处费后,将其名下一张银行卡借给朋友用于电诈洗钱。
出售银行卡牟利是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6月27日,富家桥派出所民辅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刘某达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唐某亮涉嫌掩饰犯罪所得。7月4日,派出所民辅警成功抓获刘某达、唐某亮。经查,刘某达联系蒋某,让蒋某用身份证办理6张银行卡后,以每张500元的价格卖给陈某飞用于电诈洗钱,刘某元从中获利1000元。唐某亮在明知帮助他人转账、洗钱的资金来源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违法所得,仍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商平台账号,通过提供支付密码、刷脸验证等方式帮助他人转账,从中牟利3000元。
好友让你帮忙转账,小心是转账不法资金
6月23日14时许,向某平主动到石岩头派出所投案自首,原来向某平在家中接到外地好朋友马某的电话,马某让其到家中喝酒。酒桌上,碍于情面,向某平用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帮助好朋友马某转账不法资金8万余元。
来源:零陵公安
作者:邓卫文
编辑: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