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接受张造杞辞去永州市零陵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盛国华辞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永州市零陵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来源: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陈涛
永州市零陵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接受张造杞辞去永州市零陵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盛国华辞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永州市零陵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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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