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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编辑:郑志祥 2024-02-26 16: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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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7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于对区住建局开展了营商环境巡察“回头看”。2023年10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服务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以服务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完善窗口岗位职责、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对文件中详细规定验收过程现场组织形式、程序、所需资料等不清楚的建设单位进行再一次告知。四是接到建设单位申请验收的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在重要节点及分部工程(桩基、基础、主体、节能、分户、消防、预验收、竣工等)参与验收,对验收过程的现场组织形式、程序等进行监督,确保组织形式、程序等合法合规。五是强化执法工作保障。针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薄弱环节,2023年6月21日,召开局班子会议对购买配置执法记录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7月2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又对购买配置执法记录仪进行了研究。9月26日,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采购行政执法记录仪11台,并分发各执法股室(单位)使用。六是严格设备使用管理。2023年12月1日,制定出台《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从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七是提升执法能力建设。除2023年5月、9月举办2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外,在12月8日还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第3期),主讲人员重点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关于进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我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前全部入驻区政务中心大厅管理。二是主动与承接部门对接,并函告承接部门按程序予以划转。

三、关于落实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好重点工作。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对符合“拿地即开工”项目进行了现场指导,对企业存在的困难,针对重点、难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我局狠抓宣传亮点工作,建立乡村产业项目“帮代专员”队伍(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第52期);零陵区“保交楼”项目实现100%交房(中国建设报 2023年10月第8488期);永州市零陵区多管齐下“保交楼”(湖南日报 2023年10月28日);其他如在湖南法制报、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中国新闻网刊发24篇新闻报道。

四、关于重赋权轻服务,高新区行政审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动服务。为增强零陵高新区的业务承接能力,我单位按照赋权要求,对相关赋权事项,对高新区进行了业务指导,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审批效率。二是积极对接。我单位按照公布的《永州市园区赋权指导目录(试行)》文件要求,坚持对标对表,因地制宜,优化赋权方式,主动对接零陵高新区,依法赋予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责任,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2023年5月9日我局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11项审批事项以委托行使的方式赋权零陵高新区。

五、关于履行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职责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选人用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我局“三定”方案规定以及机构编制批文对全局各股室人员配备情况全面排查,对因人员配备原因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情况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方案,责任到人,逐一整改到位。建章立制,严格规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机关挂职或跟班学习制度。各股室确因工作需要人员的,确保城乡建设事务中心正常履行职责的前提下,按程序报局党组审批后,通过挂职、跟班学习等形式进行。二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针对预售资金监管系统预售款未完成入账和备案有自动锁盘的功能,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发现有不及时网签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防止开发商挪用、逃避预售资金监管。三是严格预售合同审查,防范信访问题发生。推行执行全省统一制发的网签电子合同范本,对不按规定签订制式网签电子合同和签订阴阳合同,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查处。

六、关于“容缺办理”后续跟进效果不佳,存在“容缺不补缺”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资料催补的力度。多次开会、发函到相关单位,要求尽快按承诺补齐所缺资料。目前11个学位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资料基本补齐。二是及时追缴“容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追缴相关项目所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下放了催缴通知书,目前相关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经补缴到位。

七、关于项目招投标监管有漏洞,不能充分保障公平竞争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自身学习。组织监管人员进一步学习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招标文件审查力度,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压紧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严格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从业行为,遏制各类违规招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的发生。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了一套规范信息发布、文件抽查等事前监督,评委抽取、评标过程等事中监督,开展标后稽查事后监督的工作制度。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负责自主招投标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的工作人员,经区纪委监委第二监察室立案调查,已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八、关于对有损优化营商环境的消防隐患问题警惕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督促,压实责任。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组织相关单位对消防未验先用的问题,倒排工期,明确措施,逐个逐项整改。二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结合我区当地实际,把医疗、教育等涉及民生的建设工程作为重点,列出清单,分层次、分类别,逐项加以解决,对久拖不改的提请区委区政府挂牌督办。三是依法依规,严守底线。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6222601;电子邮箱:lljsj2006@163.com。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月30日

来源:区委巡察办

编辑:郑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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