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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编辑:邹佳邑 2024-05-22 08: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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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我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多发势头,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非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车辆

二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

(二)重点违法

1.上道路行驶时,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2.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3.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

4.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员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5.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6.摩托车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对阻碍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或借机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2024年5月20日

来源: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零陵大队

编辑:邹佳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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